山东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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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判决书

加工合同纠纷(2020)鲁1428民初2110号

原告:山东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振豹,武城兴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审判员吕延东
法官助理齐晓阳
书记员宋翠丽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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